據了解,2012年新加坡移民廳要求留學生每月的課堂出勤率不能低于90%,否則將導致簽證續簽被拒。
學生在學習期間如因病需請假,需向學校系主任申請,并提供正規醫生出具的病假單,得到批復后方可準假。任何請假或回國超過60天,在學生簽證到期后必須向新加坡移民廳重新遞交申請。具體內容如下:
1、在整個學期里學生將需保持至少90%的出勤率。
2、學生必須每周5天x5小時在校上課,如果遲到超過15分鐘將被視為缺席。
3、只有本地的診療所發出的醫療證明才被接受;外國的醫療證明如果不是英文的則需要公證為英文后才會被接受。
4、對出勤率不足90%的學生,新加坡移民廳有權拒批他們的學生準證申請。
5、出勤率將依據每天的打卡和簽名計算。如果出勤率未達到90%,學生將接到警告信。如果學生連續3天沒來學校上課,又沒有醫生的證明,也將收到學校的警告信。如果學生連續7天曠課,學校將通知移民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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